試 卷 二 閱 讀 理 解 問 題
用自己的文句解答各篇文字所附問題。(三題全答,每題最高可得10分)
(一)
忍是大生烻重要的修養。人生必有理想,有理想的人生,在奮鬥的過程中,必然有非忍不可,或者忍則成不忍則敗的時刻。
忍是毅力、意志與信念堅定的表現,也就是以理智的力量來控制感情,使其不因外來刺激而衝動。表面上,忍似乎是消極的,其實不然。忍雖是逆來順受,卻不止於順受;順受只是手段,化逆為順才是目的。古語所謂「忍辱負重」,所謂「小不忍則亂大謀」,都證明忍不是消極的屈服,也非意味著絕望或喪志,而是接受小的損失以求大的收穫。人當忍而忍不了,似為器量褊狹所致,其實應該說是見理不明,更可以說是權衡意識作用的喪失。忍之難,不在於抑制一時氣憤,而在受到周遭的冷嘲熱諷時能泰然處之。因不能忍而不顧一切,結果自然會失去一切,不能忍一時之氣,如何能負重任而走千里?韓信如不願受胯下之辱,拔劍而鬥,勝而殺死無賴少年,按律必須抵命;不勝而被無賴所殺,豈非死得不值?要是當時忍不下,又哪有後來的一番功業?大凡成大功立大業的英雄豪傑、聖哲賢良,沒有不是忍字三夫做得非常精深的;動輒青筋暴脹,怒不可遏,惟逞快意,不計後果的人,永遠也沒法享受健康的生活,創造美麗的人生。
誠然,當忍不當忍的標準,並不容易確定。必須頭腦冷靜,深思熟慮,不害絲毫輕率,才能辨別。如果當忍而不能忍,固不大免因小失大;不當忍而猶忍,也不免流於畏縮或寡斷,因而坐失時機。忍字工夫,說難很難,說易很易。人生經常要用到這忍字,也許用了一百次,而一次不用,便造成無可補償的損失。忍之難能,可想而知。
(i) 泰然處之
(ii) 怒不可遏
(iii) 不當忍而猶忍
(iv) 不免流於畏縮或寡斷
(二)
有屠人貨肉歸,日己暮。忽一狼來,瞰擔中肉,似甚涎垂;步亦步,尾行數里。屠懼,示之欲刀,則稍卻;既走,又從之。屠無計,默念狼所欲者肉耳,不如姑懸諸樹而早取之。遂 肉,翹吹掛樹間,示以空空。狼乃止。屠即逕歸。晨往取肉,遙望樹上懸巨物,似人縊死狀,大駭。逡巡近化,則死狼也。仰首審視,見口中含肉,肉 刺狼 ,如魚吞餌。時狼革價貴,值十餘金,屠小裕焉。
一屠晚歸,擔中肉盡,止有剩骨。途遇兩狼,綴行甚遠。屠懼,投以骨。一狼得骨止,一狼從之;復投之,後狼止而前狼又至;骨已盡,而兩狼之並驅如故。屠大窘,恐前後受其敵。顧野有麥場,場主積薪其中,苦蔽成丘。屠乃奔倚其下,弛擔持刀。有不敢前,眈眈相向。少時,一狼逕去;其一犬坐於前,久之,目似瞑,意暇甚。屠暴起,以刀劈狼首,又數刀斃之。方欲行,轉視積薪後,一狼洞其中,意將隧入以攻其後也。身已半入,止露尻尾。屠自後斷其股,亦斃之。乃悟前狼假寐,蓋以誘敵。
一屠暮行,為狼所逼。道旁有夜耕者所遺行室,奔入伏焉。狼自苫中探爪入。屠急之,令不可去。顧無計可以死之。雊有小刀不盈寸,遂割破爪下皮,以吹豕之法吹之。久之,覺狼不甚動,方縛以帶。出視,則狼脹如牛,股直不能屈,口張不得合,遂負之以歸。
三事皆出於屠,則屠人之殘,殺狼亦可用也。
(i) 狼乃止
(ii) 止有剩骨
(iii)顧夥有麥場
(iv) 顧無計可以先死之
(三)
歸納法和演繹法是人類思維一般的途徑。前者由眾欠個別例子概括成一般原理;後者由一般原理推演至個別事項。兩者互相補足,才能稱得上完整。
在培根大倡歸納法之前,人類習用演繹法,無論研究什麼問題或事件,都先有一個定理或原則,然後拿這個定理或原則為天經地義、不可移易的東西。例如他們相信地球是扁平的,於是種種地理觀念,以及船隻駛過地面便將墜落的見解,便都由此演繹而出。
奉行歸納法的人以「無徵不信」為守則,他們懷疑,他們心中無我,宜等到有了種種證據,充分的足以證明某一事物的真相是如此時,他們才刻宣言結論。他們不輕信,他不輕下定論;凡下一個定論,凡要定出一個必然的道理,必先要在心中千迥百折的自喊道:「拿出據來!」例如,關於李白之死,或以為病死於當塗,或以為喝醉了酒,捉月江中而溺死。哪一說是對的呢?他們便去蒐羅許多關於李白之死的記載,然後再去分辦哪些記載是取可靠得住的,哪些是其次的,哪些是完全虛妄的,出於核像的。於是,再把可靠的材料概括起來,便可以得到一個結論,得到李白之死的正確說法了。
科學的研究有了這樣的方法便不能稱為任性的論斷,文學的研究有了這樣的觀念便不稱為臆度的漫談,演繹的運用有了這樣的基礎才能稱為完整的演繹。